律师解答:
1、电子签章,泛指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在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关联,可用以辨识电子文件签署者身份,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并表示签署者同意电子文件所陈述事实的内容。
2、电子签章经过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机构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社保局不再加盖红色公章。如果要确认社保电子证明真伪,可以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进行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