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户名是不是持卡人姓名
银行户名就是开户名,即卡主的姓名。
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需要填写"个人卡开卡申请书",这时候要签上自己的名字,银行还留下了身份证复印件,这样银行卡账户就是开卡人自己的姓名了。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设条件及流程
1、开户条件:
(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机关、事业单位要有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3)以上述证件为凭证,经公安部门批准,刻制与营业执照或文件中名称完全相同的公章与财务章;
(4)企业法人名章、财务主管人名章以及负责办理银行业务的财务人员名章。
2、流程
(1)除个体工商户外,所有企业、单位都要向当地计量部门办理代码证,有的地方还要求向当地税务部门领取税务证
(2)持上述证件向银行(或信用社)申请开户,填写开户申请书(或申请表)
(3)持开户行签注的“同意在我行(社)开户”的申请书(或申请表)与印章、营业执照正本或文件、代码证、税务证等,到当地人民银行领取“开户许可证”
(4)将领取的“开户许可证”副本送交开户银行,银行据此立户,并按银行要求在备查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向开户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转账支票与现金支票
(6)按银行要求,在开立的账户内转入或存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以备使用。至此,企业便可合法使用新开立的银行账户了
三、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规定如下:
1、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2、存款人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3、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4、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账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5、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6、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7、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