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受理和初审。街道办事处30日内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区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对申请人住房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料转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10日内对申请人收入进行审核
4、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保障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备案。市住房保障机构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通知区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不符合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西安限价房的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3、街道办事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4、住房保障部门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后,出具终审意见并盖章,逐级返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二、青岛限价房申请流程:
受理→初审→区住房保障机构复审→市住房保障机构最终审核→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2、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3、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备注: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及民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