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怎么去审问原告和被告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是指民事官司、行政官司的当事人。其中原告是指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被告是指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所针对的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是指因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争议与原告和被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法官怎么去审问原告和被告
法官是审问原告和被告过程:1、依次为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出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2、期间当事人可以提出新证据,经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检验人进行提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是检验。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依顺序进行。依次为原告方发言;被告方发言和答辩;第三方发言或答辩;各方相互辩论。4、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开庭期间可因法定事由而使案件延期审理。原告被告第三人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