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撤诉可以拿回诉讼费。
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申请撤诉可以让法院退还一半的诉讼费。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人民法院才能批准: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