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上,网络赌博罪的定罪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而具体的数额定罪标准是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因此在符合上述数额标准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按照网络赌博的犯罪标准进行处理和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