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方法如下:
1、购房人可以拒付房价款,并且可以不受合同约束退房;
2、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返还首付;
3、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并签订购房合同。
一、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
1、属性不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属于证件;
2、签署与发放机构不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署,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证的依据,在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而签订购房合同时不需提;
3、所有权不同。购房合同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依据之一,有购房合同才能向出让方主张交付房屋。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才算拥有房屋所有权。
二、购房合同遗失处理如下:
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卖房者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卖房者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综上所述,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购房人可以拒付房价款,并且可以不受合同约束退房;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返还首付;甚至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并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卖房者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一、丢失购房合同有风险吗
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什么时候丢失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第二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对按揭的办理造成影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第三种情况,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