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200整无事故无前科态度好能慢吗?
处理醉驾行为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禁驾五年;如果因驾驶人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被吊销驾驶证后终生禁驾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超标电瓶车醉驾无事故,无前科。适用缓刑吗?
醉驾无事故并不都是缓刑。醉驾的判断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只有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适用缓刑的条件,醉驾后才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3.4、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检查院审查内容包括什么?
没事,一定要去,去了做份笔录就行了,如果不去的话,检察院会要求公安局收监。
醉驾,定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估计给你到时候判个拘役缓刑,人不用进去坐,只要你没有前科。
醉驾,抽血136.8无前科,无事故,能否免刑罚?
醉驾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能直接免于刑事处罚: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查院量刑的结果跟法院的一样吗,检查院量刑和法院判决区别大吗
不一定。检察院的起诉书是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起诉的,所谓的重与轻不是检察院决定的,而是具体案情决定的,起诉书上不会写建议如何如何判决,判决由法院决定的,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