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建筑物的质量和环境不相同。一类住宅用地是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层数基本都为3层及以下,建筑质量是较好的。二类住宅用地大多以中高层为主,也就是多层和小高层。三类住宅用地多为工业区或者是仓储厂房,这类建筑物质量不如前两类建筑物的质量。在环境方面也不相同,一类住宅用地多为别墅区,因此绿化环境多。二类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非常齐全,而三类住宅用地环境比较恶劣,不适合居住。
我国的城市居住用地主要分为三类:
一类商品房应该是指一类居住用地上的商品房, 即独立式(三层以下)的住宅。 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 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 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不得超过 50平方米。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 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 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 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 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 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的建筑形式区分,现在建设的城市居民住宅 又包括独立式住宅和普通单元式住宅两种。独立 式住宅的数量很少,主要是以低层别墅的形式出 现单元式住宅是城市中普遍的住宅形式,一般为 多层、中高层和高层的一梯多户式建筑物。 由独立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形成的住宅区是经过 规划由开发单位兴建的住房,建筑物分布疏密有 致,并建有较完善的居住配套设施。 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 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 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 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 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 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三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主要是针对在工业区、仓储区和 学校(尤其是大学)等功能区中配套建设的居住建 筑物用地,主要容纳企业单身职工或学校单身师 生员工居住,这类居住建筑物往往作为工业区、 仓储区和学校的附属配套设施出现。单身宿舍与 普通单元式住宅在户型结构上的最大区别是没有 设置独立厨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