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加上名字的,如果是老公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贷的房屋,离婚时是由双方协商处理的;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剩余贷款由其独自偿还,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