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非四类人员”是由第一入境点的所在省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2、而在隔离期间主动接受了实验室检测,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回到居住地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要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
【法律依据】: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 第七条 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者转为确诊病例。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者需继续集中医学观察。
第八条 无症状感染者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当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及时订正。
第九条 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集中医学观察14天。
第十条 组织专家组对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进行巡诊,及时发现可能的确诊病例。
第十一条 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要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二条 有针对性加大筛查力度,将检测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强化监测,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