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消费者有哪些维权途径
1、协商和解。通过直接对话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2、投诉调解。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行政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
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5、提起诉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有基本权利有:
1、知悉真实情况权。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购买,使用或收到的服务的真相;
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商品、服务模式及其提供者的选择应有充分的选择;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及其提供者应不受强迫。在现实生活中,影响消费者自由选择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俗、商品捆绑和强迫买卖等;
3、人身和财产担保权。也就是说,如果人和财产受到威胁,消费者就会喜欢购买商品。由于泄漏,燃烧,爆炸和故障引起的实践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故,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花,汽车等,都是侵犯消费者安全权利的典型例子;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依法求偿权。请求权,是指个人或者集体在权利和资源受到侵害或者损失时请求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受到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消费者行使请求权的方式,可以是直接向责任人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是向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司法机关请求损害赔偿;
6、获得知识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消费和消费者保护的知识”。要求国家制定消费者教育宣传的基本政策、指导方针和方法,使广大居民能够通过长期实施,成为更加聪明的消费者,能够掌握消费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即有权要求国家建立消费者组织,也可以自发建立消费者组织;
8、监督批评权。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监督商品和服务的工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制定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并监督其执行;
9、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尊重他们的个人尊严和国家习俗。
综上所述,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