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取车可以由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通知对方要求对方进行取车,否则因为保管车辆所产生的一些费用也是应当由对方来进行承担的。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为了收集证据是可以将车辆暂时扣押的。
1、交通事故对方不取车可以由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通知对方要求对方进行取车,交警队出于收集证据并检验的必要,有权利扣留车辆20个工作日,但是要说明的是提前处理完毕也可以,比如三天,五天。
2、调查完毕后给双方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结果无异议的,五日内无条件向你发还车辆,不需要对方同意。
3、对方不同意放车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法院变更扣押手续继续扣押,时限为一年。
4、人民法院保全车辆后,你直接向受理此案的法院提供反担保,将车提出。然后和对方进入诉讼程序。
5、诉讼后保险公司将在其保险范围内直接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不用你预交。
二、交通责任认定几天后可以取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直白的说,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必须不再扣留。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可以要求交警放车!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是无权以赔偿未谈妥为由扣你的车。
在我们国家对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是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来着手进行,通常情况下首先是需要对于现场进行勘验,肇事的车辆也会被暂时的扣留,之后会通知当事人取走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