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可以提起诉讼。
一、拆迁补偿多长时间一次
房屋拆迁完后,一般是已经对房屋征收人给予了拆迁补偿。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按补偿协议约定补偿后,才能拆迁房屋,所以已经拆迁完的,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已经到位。
二、菜市场摊位保证金可以退吗
菜市场摊位转让保证金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可以退。双方当事人签订摊位转让合同时,如果约定了保证金的退还规则及违约责任、金额多少,则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中未涉及相关约定,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三、国有企业房产拆迁款能用来还账吗
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应当对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作出明确约定。届时被拆迁人应在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出具的补偿保证金文件交给被拆迁人。 国有土地企业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具体法律依据是《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