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老人私自立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证遗嘱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一般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草稿。
遗嘱执行过程是什么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手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手书遗嘱需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1、自书遗嘱形式要件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2、遗嘱的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立遗嘱时头脑要清醒,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