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银行卡借人使用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此时一般是因为涉嫌犯了信用卡诈骗罪而被量刑。对于银行卡借用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借用行为人则一般会受到被责令支付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
《银行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第六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1)骗领、冒用信用卡的(2)伪造、变造银行卡的(3)恶意透支的(4)利用银行卡及其机具欺诈银行资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