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河南省财政厅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财政管理的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财政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财政计划和预算,监督和管理全省财政收支,加强对各级财政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推动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条例》,河南省财政厅下设以下六个内设机构和一个派出机构:1. 综合处:负责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和内部管理职能。2. 预算处:负责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的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省财政预算。3. 财务处:负责全省国库资金管理、账务管理、财务运转和监督管理职能。4. 税收处:负责全省税收收入管理、征收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能。5. 社会保障处:负责全省社会保障工作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职能。6. 稽核处:负责全省财政稽核、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职能。7. 驻省建设厅纪检组:负责监督厅机关建设成果,以及驻省建设厅机关纪检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财政管理法》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财政管理机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收支管理和监督、预算和绩效管理、税收收入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以及财政稽核、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