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要先询问清楚不予立案的原因,并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者保留法院恶意拖延立案的相关证据,及时向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针对具体法官个人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行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案件暂行办法》第九条:基层人民法院监察室或监察员管辖本院各庭、室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