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要积极的履行,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则有可能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这会让自己的生活受到很多的限制,那么,失信被执行人能在外地打工吗?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失信被执行人能在外地打工吗
一般是可以的,但是会限制高消费,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多三年,成功三年的,就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删除,无需经申请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限制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九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九种情形分别如下: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失信人员子女的影响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一般是不会受影响的。一旦成为“老赖”,那么不还清债务之前,子女是不允许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的。
失信被执行人一般只会对自己有影响,而不会影响到子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在外地打工吗的相关内容,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会依法进行公示的,而且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对于子女的读书等也是会有一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