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藏室被盗物业有责任吗
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物业公司对所管辖部分有看管、管理、维护的责任,如果物业推卸责任,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利。但是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是以其有无过错为前提的。如果其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法律分析
具体需要看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如果物业按已约定的合同尽到了自己应尽的管理责任,比如警卫人员按时在小区内巡逻,门卫也尽到了安全保卫责任,那物业就不存在过错,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反之,如果物业在管理上存在过失,没有尽到一般管理责任,那物业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物业是否承担责任,与所签订的合同密切相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房时要认真研读合同内容,划分职责范围,避免在以后的生活中出现纠纷无法合理维权。你现在要做的寻找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失误的证据,比如监控问题、护卫巡逻问题是否按规定执行等,如果没有或者应该巡逻三次结果只巡逻了两次,则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做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由于物业公司过失而导致你受损失的,可能就不好要求物业公司给你赔偿了。无论怎样,管理费都不能拖欠,管理费和被盗是两个方面的事情,不能合并为一件事情处理。如果充分证据证明物业管理不到位,那么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相应责任,因为物业公司对所管辖部分有看管、管理、维护的责任,如果物业推卸责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物业法律责任的归责条件由下列四要素构成。
(1)行为违法。法律责任一般是由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引起的,因此,违法本身的构成条件,自然应当成为法律责任构成的基础和必要的前提条件。
(2)损害结果。损害是指给被侵害方造成的利益损失和伤害。损害的形式主要有人身的损害、财产的损害、精神的损害和其他利益方面的损害。损害的范围包括直接实际损害和丧失预期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害。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特定利益关系造成了危险或损害,并且危害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程度,是构成物业管理法律责任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有些法律责任中,损害结果不是必要要素。
(3)因果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联系。法律上的因果联系不是一般的因果关系,而是指某种事实上的行为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如果某项损害结果不是因某人的行为所必然引起的,则该行为人就不对该项结果负责。由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多种多样,有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之分,有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之分;因此在把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归于某一违法行为时,必须搞清楚违法行为与特定的损告结果之间的联系,这对于行为定性、确定法律责任种类和大小具有重大影响。
(4)行为人心理主观过错状态。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认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表现形式。直接和间接故意的违法行为应负法律责任,重大过失的违法行为一般要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在法律有明文规定下才须负刑事责任。对物业管理中的民事侵权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归责,大多数是采取过错责任归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