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1、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党员档案)到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窗口或居住社区报到;
2、窗口工作人员或社区党建工作人员受理,核实党员身份及入党材料真实性,并联系网格核实党员居住信息;
3、居住信息属实,予以接收,确认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信息,打印介绍信存档,同时将党员信息编入支部,将档案存档,并告知其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如居住信息不属实,不予接受告知党员不予接受原因。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持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党员档案)到所在党组织或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窗口提出转出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党员身份后,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出申请;
3、街道党工委、市委组织部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告知党员前往目的接收地报到,报道后,接收地需及时确认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