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政府针对低保补助申请问题提出,低保不养懒人,让真正有需要帮助的家庭享受低保。自2018年,广西针对低保补助问题,发布了《办法》规定。那么规定实施后,广西低保户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享受低保呢?为此,整理以下内容:
(一)广西低保户申请条件
申请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4、一个家庭中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因为某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失去了生活来源,这个可以申请;
5、在农村居住,但是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不具备劳动赚钱的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这样的可以申请;
6、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伤病和其他原因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可以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文娱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低保对象收入如何计算
《办法》规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家庭成员平均的纯收入水平。
家庭总收入包括:从事农副生产获得的收入,外出务工收入,承包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出租、转让收入,出租家庭财产收入,房屋拆迁、征地补偿费,依法接受的赠与,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以下几种情形不计入家庭纯收入:按照规定获得的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保健金、伤残补助金、伤残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生活补助费、医疗救助费等,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救灾、救济款。
总而言之,《办法》规定实施后,广西自治区当地居民,只要持有当地户口,并且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任意一条,都可享受低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