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可以在申请人居住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在中国,公证机构不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一般来说,公证机构可以在县、市设立,但具体设立情况必须结合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作为可以申请公证的内容之一,授权委托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公证,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专门代理人办理。具体公证地点包括向申请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