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交社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二、个人社保缴费手续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企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首次参保,须提供市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