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成为犯罪嫌疑人,从被警方传唤,到最终法院审判定罪收监执行前,这个时间段内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
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理论上,一个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关押157个月,折合13年零1个月。现实中能在看守所关押这么久还没结案的刑事案件是很少的。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即便在看守所关押了很久,判决以后这些羁押的时间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一、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能折抵缓刑吗?
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不能折抵缓刑。折抵的一般有期徒刑、拘役等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拘役六个月有何区别
两者相同的是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的拘役六个月的罪犯在看守所服刑;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罪犯,如剩余刑期少于三个月的在看守所服刑,超过的会去监狱服刑。故意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的,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不会构成累犯。
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五年内再故意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就构成累犯,则不能判处缓刑,还得加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