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可以自己书写,如果你自己书写,就不存在离婚协议书去哪里拿这个问题了。如果该离婚协议书是对方书写,那你可以找对方拿,至于去哪里拿的话,具体是要看对方住在哪里。如果协议书是聘请律师书写的话,那么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拿。
离婚协议书丢了应该到哪里补办
1、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予以补办:(1)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补领。2、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离婚应该到哪里办理
1、协议离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要到法院办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书丢了到哪里补办
1、离婚协议丢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予以补办:(1)双方尚未领取离婚证的,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2)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申请补领。2、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六)其他有关材料。
夫妻离婚应该到哪里起诉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离婚应该去哪里
想要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