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
被骗传销的钱是不能要回来的。
传销参与者大概分三类:
第一类是组织策划传销的,也就是传销盘的头目和骨干。
第二类是介绍、诱骗、胁迫他们参加传销的,也就是发展过下线的人。
第三类是参加传销的,就是最后一棒。
三类人都构成了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都要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第三类的钱都交了上去,已变成上线的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所以都要上缴国库,没有钱返还。
二、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抓起来吗?
有可能会。
打击传销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局、市监委),一个是公安机关(一般是经侦部门)。工商部门有行政处罚权,比如警告、罚款、吊销执照等,不能抓人,能抓人(刑事拘留)的部门有且只有公安机关可以。那么,参与传销的人会被怎么处理呢?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
(第一类)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头目和骨干(第一类人)和发展过下线的(第二类人),如果构成了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只交钱还没赚着钱的(第三类人)会被责令停止参与传销,并可能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被骗传销的钱怎么要回来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公民被陷入传销之后多数都是因为自愿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而传销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所以这些钱财只要被查处到了之后就会被判定是犯罪,所以就算公民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也不能将被骗传销的钱拿回来或者跟犯罪者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