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要钱。无犯罪记录证明,指的是由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该居民在该辖区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内查阅不到违法犯罪记录的一种证明文件。
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注意的事项如下:
1、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民警认真调查核实,以确保证明事项的准确性。出具被证明对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时,必须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劳教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文本为依据;
2、证明事项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对应,注意区别犯罪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故意犯罪记录等具体要求,不得扩大证明范围。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步骤及材料如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委托事项: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 》
第十三条 对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查询告知函》确有错误,经查证属实的,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重新出具有关文书。
第十四条 异议申请人认为受理单位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依据的法院判决有误,符合法定申诉条件的,受理单位可以告知异议申请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法院、检察院申诉。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编造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材料、冒用身份等申请查询犯罪记录,或伪造、变造《查询告知函》《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