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如何解决
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怎么办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法律规定超过债权申报期限还能申报吗
1、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