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客户认真如实填写《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2、3个工作日后领取《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计划生育调查表》、《商调函》;3、回原档案所在单位按要求出具鉴定、签字、盖章和转递档案(要确保有报到证和转正定级材料);4、按人才引进材料清单准备全部材料;5、上报人事局审档、报批;6、约15个工作日出结果,领取调令; 7、按规定办理迁户、报到、落户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