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扰乱公共秩序的认定:扰乱公共秩序就是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不能正常进行;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_x000D_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_x000D_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