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情形必须停车外,不得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一、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二、汽车在高速路上出现故障的解决方法:
1、打开双闪灯警示后面的车辆,观察后面车辆,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情况下汽车缓缓地向高速路右边靠拢;
2、高速路右边缓慢停车,下车取出车载三角警示牌,将车载三角警示牌放在与车后距离至少150米处检查汽车故障;
3、如果故障能自行解决,需要一个人观望路况,一个人维修,其他人尽量站在高速路外,如果故障不能自行解决,人员都尽量站在高速路外,一人拨打求助电话即可。
注意事项:
1、高速公路上不能随意拖拽、牵引车辆;
2、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