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满18周岁的,可以办理自置居所手续。当事人应当结合自身情况,结合当地户籍政策。原则上,离婚后,一本账本会有很多不便。双方有权选择分开或搬出他们的账户。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通过个人意愿转让的,必须与入境地的户籍政策相一致。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有关当事人离婚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