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夫妻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按份共有;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需协商或法院判决;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应少分或不分;法院应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如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等情况下,应属于共同财产,若为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无特殊约定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查看全文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若只有一人名字,属共同财产;但若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子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查看全文
婚后买房只有一方名字还算不算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后买房不论登记人是谁,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享有一人一半权益。婚前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财产权利、孳息和形态变化,但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不可要求抵偿。购房者需要提供独...查看全文
婚前财产只属于购买者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约定生效。婚姻期间,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赠财产、个人生活用品和其他个人财产。...查看全文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子是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由个人偿还,则房子应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才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_x000D_ ...查看全文
王某在2008年结婚,婚前有50多万元的存款。婚后,他用这些存款购买了清远某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现在,他打算离婚,问这些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律师的解读,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用存款购买房产,那么这些房...查看全文
婚前财产购房需证明资金来源,买房全额使用婚前财产也仍属于婚前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则升值部分视为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查看全文
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若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名下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结婚前自己出资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如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如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如登记在...查看全文
婚后购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婚前积蓄购车,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在配偶名下为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双方所得的所有收入,继承、受赠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个人财产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查看全文
婚前购买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后来结婚也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其中一方赠与另一方部分所有权,则可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夫妻婚前已购置的房产,一般视为个人婚前财产,即使后来结婚也不会变成共同财产。但如果其中一方将部分房产赠予另一方,则可以将婚前财产变为共同财产。...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没有特别约定的个人出资买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专职律师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已服务2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