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实际情况,如果公安机关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进行立案处理的,检察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相关案件材料时,检察院可能就公安机关所定的罪名进行核实,按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对罪名进行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