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行为。经有关部门许可,但因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而获得批准的,仍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也应当以本罪的非法论处。所谓非法买卖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法律法规购买、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