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法: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