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对继承遗产应有继承的权利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一、起诉要起诉所有继承人为被告吗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二、放弃继承后遗产已分配后悔可以吗
放弃继承后遗产已分配,能不能再参与继承,得根据以下的做法:
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三、对方不遵守遗嘱分配该怎么办
对方不遵守遗嘱分配时可以起诉解决。具体如下:
1、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要实现继承权,要根据遗嘱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和继承遗产,然后根据遗嘱内容,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有权分割遗;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应当提醒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