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对军婚的保护还体现在离婚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破坏军婚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
二、“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通常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其他的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