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现金原则上是平均分配,首先双方协商,按照协商好的约定来分割,分割不成的,诉讼至法院,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以及照顾子女一方的原则分割。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照顾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付出较多的行为,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重婚、家暴等行为的受害方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