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缴纳罚金有收据。向法院缴纳罚款的,应当按照法院的规定,直接向法院财务部门或者法院指定银行的罚款账户或者当地政府的非税收入账户缴纳,付款窗口将当场给予收据。具体如何支付,可以找办案法官询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应当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缴纳,可以一次性或者分期缴纳。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费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费还是分期缴费。一般来说,罚款金额不多,或者罚款金额较多,但支付并不困难。可限期缴纳一次;罚款金额较大,根据犯罪分子的情况,不能一次缴纳的,可限期分期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