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取得的特征之一就是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不是原所有者的意愿。善意取得就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取得的,并不是以原权力者意愿而得,所以属于原始取得。善意取得四点特征,处分人是无权处分,第三人是善意且有偿取得。转让的财产必须完成交付或者登记。所占有的物决不能是脱离物。
一、无权处分的效力是怎样的
1、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利,而订立了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而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但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2、其实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是对同一事件两个当事人说的。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追认才有效,这是对无权处分人说的,但是对善意取得方来说,取得所有权并不是因为处分合同效力待定,追认才有效,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
3、多数人认为无权处分应该区分情况,要是权利人进行了追认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
二、属于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1、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一种原始取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2、先占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
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故不得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
3、添附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方式。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
4、拾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失散的饲养动物也被视为遗失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或者所有人抛弃的物,也不是因受他人侵害而丧失占有的物,而是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三、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有哪些
善意取得制度是近现代民法的产物。指动产由无权处分的占有人转让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占有时,第三人一般可依法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有:
(1)受让人须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非交易行为需可取得所有权,但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
关于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一旦成立,善意受让人即时取得财产所有权,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并请求权一并丧失。原权利人有请求非法转让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