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0*10%=20000(元)
(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应交企业所得税额=200001*17.5%=35000.18(元)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