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
解析:
天津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和放宽投靠配偶落户政策。凡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天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