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应当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为时间分界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者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可以分为4类:
1、婚前个人的奖金、工资,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和法定孳息(因原物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用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房屋或珠宝,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三、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约定方式来改变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方式,属夫妻财产约定制。
一、债务不计入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债务不计入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个人财产偿还。个人财产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