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
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二、死亡证明开具材料
1、死亡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告知书;
2、由经治医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3、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
4、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