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如果是由于购房者个人的原因,在交完首付后不想买房是无法退房的。但如果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根据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补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必要的话可以到相关的部门提起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但如果说在购房后出现延迟交房的情况,已经超过在购房合同当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却无法得到入住通知,一般在超过三个月之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支付房款的利息,特别是由于开发商自身证件不全所导致的无法顺利交房,可以申请退房。此外,如果在没有得到购房者同意的前提条件之下,更换了房屋设计,在涉嫌违约的条件之下,购房者有权利进行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