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3、租赁房屋用途。
4、约定租赁期间。
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
6、装修与提前解约。
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8、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气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