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按揭房离婚一般按照该按揭房的财产性质分割,如果此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婚前贷款买房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离婚时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重点不在于房子写了几个人的名字,还是要看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出资的情形。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就无所谓写在谁的名下,双方同意分割就可以。若协商不成呢,在分割房屋时,要看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房屋为一方婚前按揭贷款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房屋一般归婚前出资一方,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应折价补偿对方。若房屋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虽然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般应平均分割。
三、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怎样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出资和还贷比例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