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面对家暴,受害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救济:
1、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提起诉讼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一、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吗
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家庭暴力认定如下: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等手段及器械伤害,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
3、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4、虐待体罚式。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5、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等。
处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如下:
1、请求他人、其他组织的帮助;
2、向公安机关报警救助;
3、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律援助;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总之,老婆打老公属于家暴。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对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为肉体摧残式、精神迫害式、性虐待式以及虐待体罚式等。
二、打到什么程度才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禁闭、残暴等手段,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对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和破坏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身体,使受害人感到身心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可见,只要家属使用上述手段并造成伤害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与被殴打次数、程度没有直接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